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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全国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建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设有软件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湘瓷学院)、智能装备技术学院、商学院、药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形成了以轻工信息技术、轻工设计艺术、轻工装备技术为重点,轻工商贸服务、生物医药为支撑的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群体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湖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且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5个,招聘计划41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nkjxy.net.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的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等其他通知均将发布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应聘人员自行查阅,学校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nkjxy.net.cn/),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注册用户→根据“报名须知”,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保存并提交信息→下载并打印生成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等,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和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现场确认:请应聘者携带好以下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①从报名系统打印出来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②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应聘代码为“A1”至“A11”的岗位:

5月30日—8月31日17时止。

应聘岗位代码为“B1”(B1含B1-1和B1-2,下同)至“B13”的岗位:

5月30日—6月5日17时止。

(2)现场确认时间:

应聘代码为“A1”至“A11”的岗位:

网上报名后,由人事处逐一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确认。

应聘岗位代码为“B1”至“B13”的岗位:

6月8日—6月10日17时止。(上午8时-12时,下午2时-5时)。

3.现场确认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784号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雨花校区)办公楼三楼(详见现场指示牌)。

4.相关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报名无效。

(3)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5)面试前,应聘人员须提交现任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应聘代码为“A1”至“A11”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应聘代码为“B1”至“B13”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代码为“A1”至“A11”的岗位: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

(2)应聘代码为“B1”至“B8”的岗位:

采取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用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教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全部入围。全部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应聘代码为“B9”至“B10”的岗位:

采取实际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实际操作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实际操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实际操作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全部入围。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4)应聘代码为“B11”至“B13”的岗位: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辅导员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参考人员全部入围。技能测试分为主题演讲、案例分析和谈心谈话3个环节,总分100分。主题演讲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理论政策的了解把握和宣传阐释能力。案例分析主要考察应聘者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谈心谈话主要考察应聘者对相关政策、学生特征、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除笔试外,其他环节均设置单科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人员参加所有环节考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将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环节的,以试教、实际操作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862198(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2861189(学校纪委监察处)

附件1: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5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005/t20200520_12144345.html

信息来源: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 作者:admin | 时间:2020-05-21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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