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启事
华侨大学创办于1960年,是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校,是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中共中央确定的“国家重点扶植大学”,福建省“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现任董事长为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蒋作君。
学校校区分别坐落于中国著名侨乡、世界遗产城市福建省泉州市和经济特区、国际花园城市福建省厦门市。学校目前有各类学生3.7万人,其中来自港澳台地区和90多个国家的学生9000余人,是全国境外学生最多的高校之一。华侨大学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和“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持续推进“侨校+名校”发展战略,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上声誉良好的大学。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诚邀加入华侨大学辅导员队伍,与学生一起快乐成长!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武汉考点:入住男生宿舍不超过10人。
厦门考点:入住男生宿舍若干人,入住女生宿舍不超过4人。
注:学校设武汉和厦门两个考点,应聘者可根据情况就近选择考点。最高学历毕业学校为福建省内高校的考生,只允许报名厦门考点。
二、岗位职责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规定的辅导员工作职责,负责开展思政教育、价值引领、党团建设、学风建设、日常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政、危机处置、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理论研究、实践探索以及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适应学生工作的相关要求。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职时党籍状态正常(无保留党籍、停止党籍等情况)。
4.2026年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具体以学历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5.硕士应聘者应在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当日,以本人身份证为准,下同),博士应聘者应在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本科期间担任过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满一年。具体学生干部任职以《华侨大学招聘辅导员综合评分办法》(https://jobs.hqu.edu.cn/info/1027/2501.htm)所列岗位为准。
7.承诺聘用后入住学生宿舍4年及以上。
8.按照《华侨大学招聘辅导员综合评分办法》,经学校复核后的得分达到60分。
具备以上1-7招聘条件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免评分直接进入面试,并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考核成绩:
(1)博士毕业生。
(2)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含提名)、全国道德模范(含提名)、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四、工作程序
1.个人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29日17:00
应聘者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华侨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版块,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上传附件材料,并根据《华侨大学招聘辅导员综合评分办法》进行自评分。每个得分项均需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其中党员身份证明、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任职证明需按模板(http://jobs.hqu.edu.cn/info/1027/1814.htm)开具。材料不齐或不合规范,视为报名无效,不予补交。
2.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所填信息、附件材料和评分情况进行审查,确定考核人选,并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3.考核
学校将于4月份分别在武汉、厦门组织考核。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写作水平及专职辅导员工作相关知识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理论素养、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能力。面试和笔试成绩按8:2计入综合考核成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经职业特质测评、笔试、面试,按1:1.2确定考察人选。
4.政审
学校对考察人选进行政审及综合考察,经学校辅导员招聘考核工作小组会议研究,政审未通过者取消录用资格。
5.公示录用
学校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五、福利待遇
1.华侨大学辅导员实行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职务聘任、工资发放参照学校同级同类人员执行,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学校提供多种平台促进辅导员个人成长,支持辅导员参加各类培训与进修。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2.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职报到手续。具体岗位及工作地点,由学校统一调配。不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岗位。
3. 拟聘人选入职前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及手机)畅通。
5.本次招聘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692546、0592-6161056。
原文出处:
https://jobs.hqu.edu.cn/info/1030/7975.htm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邮件申请时请在标题结尾加上信息来源于“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
信息来源:华侨大学 | 作者:admin | 时间:2026-03-09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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