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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滁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校政人〔2019〕25号

为做好2019年度滁州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度人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19年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及人数等,详见《2019年度省属高校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紧缺专业)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相关待遇

1.领军人才

学校提供校内建筑面积130㎡住房一套,或提供购房补贴60万元,用于在滁州市区购房。其它待遇一类人才具体面议,二类、三类人才具体标准如下:

(1)二类人才年薪50-80万元(人民币,下同);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50-80万元。

(2)三类人才年薪20-40万元;安家费25万元,科研启动费20-40万元。

2.教授(或教授级高工)

学校提供校内建筑面积110㎡住房一套,或提供购房补贴35万元,用于在滁州市区购房。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聘期内经考核合格,享受教授特殊岗位津贴1000元/月。另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具体标准如下:

(1)急需紧缺专业: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文科10万元,理工科20万元。

(2)紧缺专业: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文科8万元,理工科15万元。

(3)一般专业: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

3.博士研究生

学校提供校内建筑面积100㎡住房一套,或提供购房补贴32万元,用于在滁州市区购房。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能够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学校可直聘至讲师岗位;其中特别优秀者,在三年内可享受副教授待遇。聘期内经考核合格,享受博士特殊岗位津贴800元/月。另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具体标准如下:

(1)急需紧缺专业: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文科8万元,理工科15万元。

(2)紧缺专业:安家费1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

(3)一般专业:安家费8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

4.行业企业骨干人才

以在编方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行业企业骨干人才住房、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有关标准,均参照一般专业博士研究生引进待遇。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行业企业骨干人才住房、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有关标准,按博士专业紧缺程度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教事业,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良好的学术道德与科研水平,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4.引进的国外高校毕业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领军人才

符合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认定的一类、二类和三类人才标准条件(见附件2)。

2.教授(或教授级高工)

须具有优异的工作业绩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型能力,能够在学科专业建设上发挥引领、示范与带头作用。

3.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

引进的理工科博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引进的人文社科博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4.行业企业骨干人才

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有5年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骨干工作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主持过本行业重大技术研发(攻关)项目,或具有多项国家专利技术,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8年5月30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招聘工作自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发布之日起启动。招聘岗位考核时间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后确定,招满为止。

(二)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材料采用邮件形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业绩材料扫描件等报名材料按照“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代码—邮件格式投递至各用人单位招聘邮箱,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资格审查

学校有关部门和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条件及岗位等有关要求,按照“好中选优”原则,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须携带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前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来校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七、考试考核

(一)考核方式

因招聘岗位的专业性和学科差异性,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考核专家组按照规定组织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笔试

笔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命题、阅卷、评分,试题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可通过实践、试讲、面试、说课及实务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形式与内容由各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功底、业务能力、学业成绩以及实习(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中的一种或两种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拟参加考核人员。

(二)心理健康测评

到校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成绩合成

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根据考核方式确定:如采取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考核,则以单项实际考核成绩确定为最终成绩;如采取两种方式考核,则按照笔试30%和专业能力测试70%的规则,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九、考察与公示

考察工作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共同完成,考察组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最后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人事处将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相关会议研究,研究同意后在网上公示7天。

十、体检与聘用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体检合格的,通知拟聘人员到人事处办理就业协议签订等相关手续。之后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应聘人员,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项

1.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纪委办公室0550-3087951)。

2.我校公布的招聘计划如需调整,须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调整情况另行通知。

3.我校公布的其他人才引进计划以另行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人事处

邮编:239000

联系人:王老师、贾老师(投送简历时请在邮箱标题注明信息来自:高校英才网_www.gaoxiaozp.com

联系电话:(0550)3518055

Email:rsczp@chzu.edu.cn

网址:www.chzu.edu.cn

附件:

1.2019年度省属高校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紧缺专业)招聘岗位汇总表

2.领军人才标准

滁州学院

2019年6月3日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邮件申请时请在标题结尾加上信息来源于“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

信息来源:滁州学院 | 作者:admin | 时间:2019-06-1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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